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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离婚律师:子女抚养费能先予执行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子女抚养费能先予执行吗,有哪些法定条件?下文东阳离婚律师来告诉你相关知识。

  子女抚养费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下: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于执行会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申请先予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裁定先予执行,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驳回申请。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不得提起上诉,但可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复议撤销先予执行裁定的,应执行回转,将已执行的财产返还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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