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离婚律师网司明华律师欢迎您的访问!!

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能追究第三者责任吗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问下,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能追究第三者责任吗?

  长春离婚律师解答:

  首先,婚外情往往违反义务的夫妻双方对彼此的忠实义务,因此违反的往往也是民事法律责任而不是刑事法律责任。只有才情节或是后果严重的时候才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产生婚外恋行为的原因是不同的,具体案情也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责任。例如有的是被胁迫欺骗而结婚的、有的是被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结婚的、也有的是彼此的感情本身就不好而导致婚外情。

  总之,案情的不同追究责任时就要予以考虑,不能一概而论,这就要靠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进行自由的裁量。接下来我们就要来讨论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一般是对有过错一方应当追究责任。对于插足别人婚姻的人根据过错程度,应给与批评教育。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应着重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做好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下,调解离婚无效的就要判决离婚。

  一般来讲是不追究婚外情者的法律责任的,然而当第三者侵害对方配偶权,既可能造成财产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后者可能是受害一方最重视的。受害的配偶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如果有证据证明还涉及到第三者侵犯到自己的财产权的时候,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可见,法律上不是一向追究第三者的责任的,因为有很多情况系啊第三者也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才涉足到了对方的婚姻当中,也是受害者、也可能是原夫妻双方确实感情已经无法维持的情况下所产生。法律一般是先追究服务当中过错方的责任。在第三者对受害方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且有充分的证据是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的。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律师普法: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认定的?